十分钟后,霄云抱着雨霁,一手牵着明达,明达又牵着城阳,一行人准备出门。
在门口,霄云特意叫上两位护卫跟着——快过年了,街上肯定热闹,就怕孩子们乱跑,自己一个人看不过来。
胡同外面的街道已经张灯结彩,处处洋溢着年节的气氛。
霄云先给三个小家伙买了爆米花,然后才去找卖红包的店铺。
街上好多店铺都有卖年货的,琳琅满目。
一位老板见霄云买得多,主动提出给打折。
至于到底有没有真的打折,也就老板自己知道了。
路过一个卖烟花爆竹的摊位时,明达说什么都要买。
霄云只好带着她们进去挑选。
还好这边卖的都是小型烟花,没有那种大型的。
明达和城阳专挑自己没玩过的,雨霁则是专挑好看的。
幸亏霄云出门时让两位护卫跟着,不然自己可拿不了这么多东西。
带着大包小包回家时,已经十一点多了。
家里几位也都起来了,只是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。
十一姐苏韵儿一看到雨霁回来,立刻丢下抱枕跑过来要抱孩子,连拖鞋都顾不上穿。
三姐忍不住提醒:“十一妹你给我安分一点,注意形象。”
苏韵儿不以为然:“姐啊,在家里要什么形象?”
三姐正色道:“那也不行,得养成习惯。”
霄云看着十一姐从自己怀里抱走雨霁,还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沐浴露清香。
明达兴奋地提议:“小嘫君我们出去放烟花呀!”
苏韵儿眼睛一亮:“你们还买了烟花啊?”
霄云笑道:“走了,我们出去放。”
就在几人刚要出去的时候,白鹿拦住了他们,说什么马上要吃饭了,吃了饭再玩。霄云只好同意:“好的吧,那我们吃了饭再去玩。”
明达第一个跑到饭桌前,催着赶紧上菜。
就在大家吃饭的时候,前天拍摄的广告昨晚已经在电视上播放了。
同时,云鱼间的几个工厂都在紧急运送新包装产品往各个省份。
饭后,大家一起在院里放烟花玩,都是一些小烟花、仙女棒之类的。
就在这时,白鹿的经纪人电话又响了——苏市卫视想让白鹿参加晚会,已经联系她经纪人好几次了。
白鹿接起电话:“这事先别急,正好你打电话来了,有事跟你说,一会我发个合同给你,你签下。”
经纪人疑惑地问:“什么合同?”
白鹿解释道:“我签了工作室,你不跟着我了?”
经纪人顿时急了:“什么?你签了别人的工作室?”
白鹿笑道:“你急啥,是自己家公司的,你一会看了再说。”说完就挂了电话。
结果刚挂了不到十分钟,经纪人又打来了。
白鹿的要求很简单:想要让她去可以,但得带上十一姐。
经纪人为难地说:“我说大姐啊,你这是为难我啊,苏韵儿他们认识吗?怎么可能会邀请人家。”
白鹿态度坚决:“那我不管,十一姐不去,我也不去。”
经纪人只好妥协:“得,行吧,我再去谈谈。”
又过了小半个小时,烟花都玩没了,大家准备洗手吃水果时,白鹿的经纪人电话又打来了。
白鹿接通电话:“怎样?”
经纪人汇报:“人家说可以带,不过有一个要求。”
白鹿问:“什么要求?”
经纪人有些犹豫:“要求就是你家那位也要跟着一起来。”
白鹿惊讶:“你说的是霄云?”
经纪人确认:“嗯啦。”
白鹿转向霄云:“夫君你觉得怎么样?”